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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来访来信申请维权处理流程
(一)接待维权案件。由维权中心设专人接待维权申请,听取维权申请人事由,收取维权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并进行登记,就维权案件处理流程等解答申请人。
(二)处理维权案件。对符合维权申请条件要求的案件,经维权中心主任同意,及时转送权益保障与参政议政委员会处理;对不符合维权条件要求的案件,经中心主任同意后不予受理,并及时答复申请人。
(三)督办维权案件。对已受理的维权案件,中心办公室及时跟踪、督办,提醒权益保障与参政议政委员会或各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及时答复申请人处理结果。
(四)结案、存档。对处理完毕的案件,做结案处理,并对处理结果等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存档。
二、网上维权案件处理流程
(一)接收维权案件。申请人网上发起维权申请,维权中心办公室按程序进行处理,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二)处理维权案件。维权中心办公室对已受理的网上维权案件,按程序进行处理,并在平台填写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申请人可凭受理流水号或者手机号码及验证码查询处理结果。
(三)督办维权案件。维权中心办公室在平台直接跟踪、督办案件处理情况,及时提醒执业权益保障与调处工作委员会或各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处理。
(四)案件归档。对处理完毕的案件,平台对案件材料自动归档,并可统计分析有关案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