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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与起草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相关规则和制度;
2.接待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申请;
3.对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申请进行初审,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 提交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受理;
4.负责向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转交上一级律师协会交办、督办的案件;
6.组织协调、参与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案件调查、处置、反馈工作;
7.对符合启动快速处置机制或者需要向联席会议报告的重要工作、案件,负责报告、沟通、协调工作;
8.定期开展对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的汇总、归档、通报和回访;
9.研究起草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报告;
10.其他应当由维权中心办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