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
·社会职务
长春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大成毒品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
共青团长春市行业委员会副书记
·代表业绩
原野律师执业期间累计代理数百起诉讼案件,涉及刑事领域,银行、公司、房地产等民商事领域的争议解决。民事案件中使得当事人减少或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刑事案件中使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得到有效辩护。原野律师还担任多家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擅长处理政府机关、大型国企、事业单位法律事务等非诉业务。
典型诉讼案例:
梁某某寻衅滋事案 无罪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吉0721刑初330号
王某寻衅滋事案 免予刑事处罚 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吉03刑终146号
李某某诈骗案 不起诉 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长净检刑检刑不诉[2019]38号
孙某等30余人诉某国有银行各支行侵权责任纠纷系列案 代理被告国有银行各支行 标的额合计2200余万 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吉林省高院 (2020)吉民申3064号
某农信社诉某小贷公司、某担保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案 代理被告某小贷公司 标的额1260余万 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吉林省高院 (2018)吉民终542号
典型非诉案例:
临江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旅游纠纷调解专项法律顾问项目
吉林国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吉林长白山文旅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