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 宋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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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 | 北京东易(长春)律师事务所 |
性 别 | 女 |
民族 | 汉族 |
照片 | |
毕业院校 | 吉林省教育学院 |
最高学历 | 本科 |
专业 | 政史 |
执业证号 | 12201199511316646 |
执业专长 | |
资格证书编号 | (吉)司律证字第169号 |
取得资格时间 | 1993-04-01 |
律所地址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四环与秦皇岛路交汇处梦想公馆56栋(东塔)7楼702、703、704、705、707、708室 |
联系电话 | |
个人简介 | 宋丽华律师,大学本科。现就职于北京东易(长春)律师事务所。执业二十多年来,曾先后为长春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吉林省地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利通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再生资源集团公司等20多家企业担当常年法律顾问,为数家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为企业出具法律意见书、拟定、审查修改合同、参与商业项目的商务谈判、进行专项业务法律咨询、协助企业强化内部管理、以法律顾问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等。在刑事诉讼业务中,曾参与梁旭东涉黑案件、“赵三”、“大李小子”涉黑案件,以及涉毒、雇凶杀人等诸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民事专业领域,擅长经济合同、侵权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房地产征用拆迁安置补偿、行政诉讼等。在多年的法律服务工作中,宋丽华律师尊重事实,抓住有利证据,妥善运用法律,兢兢业业,努力实现当事人应得利益的最大化,用敏锐的头脑与法律技巧,创办了一件件有欣赏价值的典型案例,受到聘用企业和委托人的充分肯定和好评。与我合作将是您不错、不悔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