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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律师首届刑事模拟法庭大赛通知

来自:长春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23.05.31

 

为提升长春市刑辩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庭审技能,展示长春刑辩律师的实力和风采,提高律师的实战能力和职业素养,由长春市律师协会主办,长春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和长春市律师协会重大职务犯罪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的“长春市律师首届刑事模拟法庭大赛”将于20236月启动。

一、比赛时间

根据报名队伍情况予以确定,比赛日为周六、日

二、举办方式和地点

1.方式:预赛、半决赛线下,决赛为线下+线上直播

2.地点:根据报名队伍的情况确定

三、参赛形式

1.报名律所限于长春地区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参赛人员应为长春市律师协会会员(实习律师不具有报名资格);

2.报名律所可单独组队或者联合组队(联合组队的应有一个不多于六字的队名

3.报名律所单独组队仅限一支队伍参赛

四、预赛赛制

1.队伍预选赛参赛队伍为不超过32支的双数,如报名队伍不足双数最后一名报名的队伍将失去参赛资格。

每支队伍正式队员三名,领队一名,如抽取到控方由两名成员担任公诉人,一名队员作为模拟案例中的被害人或证人;如抽取到辩方由两名成员担任辩护人,一名队员作为模拟案例中的被告人。

2.赛制:分数排名赛。预赛、半决赛每支队伍对抗一场,抽签决定对战的控辩双方。采取抽签方式,抽得单号的为控方,抽得双号的为辩方,1号对2号,3号对4号,以此类推;1号对2号为首场比赛,以此类推。

3.抽签时间及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五、评分规则及晋级安排

1.每场比赛结束后当场打分,只给公诉人选手和辩护人选手打分,不对其他参与人打分,每名选手个人满分为100分,团队合作分为100分,总计每场每支队伍满分为300分。评委人数待定(含合议庭审判长、审判员),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平均分为该队最后得分。平分时根据小数点后分数高低决定排名先后。

2.晋级规则:预赛分二或四个小组,小组前两名进入晋级;根据晋级队伍的数量决定是否举行半决赛。

如举办半决赛,半决赛第一、二名争夺冠亚军,第三、四名争夺季军。

如不举行半决赛,两个小组第一争夺冠亚军,两个小组第二争夺季军。

六、比赛安排

1.1名审判长负责主持庭审(随机选择两名评委作为合议庭组成人员)

2.控方人员 公诉人:2名 证人或被害人:1名(自主选择)

3.辩方人员 辩护人:2名 被告人:1名

4.比赛规则:

1)案例于2023625日统一下发各队。

2)模拟法庭每个案件开庭时间原则上为 90 分钟,点评时间为30分钟,每场竞赛的所需时间由合议庭和审判长根据案情把握。

3)开庭前所有诉讼法律文书交换、证据目录交换都应当在模拟法庭开庭前完成。

控方应至少在开庭前3天将起诉书和拟出庭证人名单,提交给辩方(文书提交时间由赛事组委会最后确定)。开庭前,组委会应将起诉书、公诉词、辩护词提交给评委。

模拟法庭开庭时,不能因任何理由提出延期审理(如申请则直接判定为失败)

5、发问、举证、质证及辩论原则

控辩双方应于案件材料确定的事实基础上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并使用规范用语参赛。相关要求如下:

1)各方发问应遵守现行《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

2)公诉人出示证据(以PPT形式展示)及辩方质证。首先应由控方开始,而后由辩方做应对答辩。举证质证中审判员可介入提出问题。举证质证环节原则上采用一证一质的方式,经审判长准许并征得辩方同意可以综合示证各方不得提供卷宗以外的证据(如提交卷宗外证据则直接判定为失败)。审判员可以根据庭审时间和案情的需要同意各方回应的申请。

2)法庭辩论可进行多轮次,原则上采取两轮次。

3)言词辩论时,双方不得使用并要求对方出示赛题中所附证据以外的任何展示品,包括实物、图画、文字及声音等各种形式的展示品,一切的陈述及答辩限于口头说明方式为之。

4)证人或被害人仅限选择1人,不能同时要求出庭,由公诉方提供。被告人1人由辩护方提供。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限于所提供的案件事实。

5)证人或被害人以及被告人的法庭表现,作为控辩双方团队评分的一个标准。

6、庭审程序

模拟法庭开庭审理适用一审普通程序。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程序进行。

7、休庭合议

每场庭审结束后不当庭宣判,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后,由评委进行投票和打分,并进行统计。

8、点评环节

全部比赛结束后,进行评委点评环节,评委在评判时可以针对选手表现以及文书写作等提出意见及建议。则是针对控辩双方在法庭现场的表现进行,对于赛题不要进行评判。

9、宣布结果

下一场比赛开始前主持人前场宣布比赛结果。

七、奖项设置

团体奖:本次大赛设冠军一名,亚军一名,季军一名,进入半决赛的其他队伍获得优秀团队奖(如不举行半决赛,获得第四名的队伍和其他两个小组第三名获优秀团队奖)。

个人奖:冠军队成员获个人一等奖,亚军队伍成员获个人二等奖,季军队伍成员获个人三等奖,进入半决赛的其他队伍成员获得个人优秀奖(如不举行半决赛,获得第四名队伍成员以及小组赛第三名队伍成员获得个人优秀奖)。领队不参与个人评奖。

八、报名流程

各报名参赛队应于20236201700前将参赛报名表(附件1)提交给市律协刑委会副秘书长原野,联系电话:18844428277

 

长春市律师协会

20235月26


附件1

长春市首届刑事模拟法庭大赛报名表

参赛律所

(联合组队请起队名)


赛事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参赛人员

3人

赛事联系人为领队

姓名

性别

执业年限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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