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长春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公告

来自: 发布时间:2024.04.01

 

(第1号)

 

按照《长春市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经长春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次会议表决,决定接受王文生辞去长春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的请求。

特此公告。

 

2024年4月1日


 

 

长春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公告

(第2号)

 

按照《长春市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经长春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次会议表决,决定接受张新辞去长春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的请求。

特此公告。

 

2024年4月1日


 

长春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公告

(第3号)

 

按照《长春市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经长春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常务理事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免去下列人员的专业、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职务

免去陈朝青年律师委员会副主任、重大职务犯罪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陈盎霞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财务委员会副主任、老律师委员会秘书长职务;

免去沈胜国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于豪法治政府与营商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会员事务和文体福利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张锐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行业规则与律师文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高云峰会员事务和文体福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孙琳凤纪律与惩戒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大勇老律师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田大原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包晓莲实习律师管理与指导委员会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2024年4月1日



长春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公告

(第4号)

 

按照《长春市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经长春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常务理事会议表决通过,决定调整下列人员为专业、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职务。

刘一鸣 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陶鲲鹏 法治政府与营商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方也媛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轶(兼)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程晓燕 老律师委员会主任

王博昱 老律师委员会秘书长

王立明 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

  实习律师管理与指导委员会主任  

 特此公告。

 

2024年4月1日


  • 0431-84659692
  • 2147483647

版权所有:长春市律协会吉ICP备12002983号-1 设计制作:长春纲易传媒有限公司

长春市律师协会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与千朋路交叉口长春商会大厦9楼邮编: 130022电话:0431-84659692   

维权中心电话:0431-84654018CopyRight © 2021 cclawy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总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