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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固始县“法律援助下乡日”为民解忧

来自: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0.11.06

 

“曾律师帮俺孩子脱离了苦海,俺们全家感谢党和政府!要不是你们下乡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法律援助,俺全家还真不知道该咋办!”不久前,河南省固始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接到分水亭乡村民黄某打来的电话。

今年5月的一天,固始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水亭乡开展“法律援助下乡日”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答疑解惑,宣传法律援助相关政策规定。

“俺闺女这种情况该咋办?”黄某前来咨询。原来,其女张某系精神二级残疾,经人介绍,于2014年同梅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婚后发现梅某是精神三级残疾。2017年,张某回娘家时,家人发现其身上有多处伤痕,且不愿再回婆家。黄某想为女儿解除婚姻关系,但女儿是精神残疾人,无诉讼能力。

听完黄某的讲述后,固始县法律援助中心认为张某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指派曾维晶律师承办此案。曾律师认为,梅某是张某的法定监护人,因此想要起诉离婚,先要解决张某法定监护人的变更。为此,曾律师先为其提起变更监护人的申请,后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双方离婚。

“法律援助不能等群众上门,要主动走到群众中去,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固始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说。

固始县是河南省第一人口和农业大县,贫困人口基数大,法律援助需求量大。近年来,固始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为契机,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法律援助宣传网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方面的职能作用,为困难群众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固始县司法局以覆盖全县34个乡镇、649个行政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为基础,广泛张贴载有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的普法宣传栏;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村居法律顾问和人民调解工作,通过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到服务的乡村开展法律宣传,将法律援助工作与普法宣传相结合,与脱贫攻坚相结合,送法下乡,送政策下乡,切实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对精准扶贫工作的认知度。

针对“法律援助下乡日”了解到的群众法律诉求,固始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发送法律援助宣传资料、走访群众、送服务上门等形式,重点关注特殊群体的赡养、抚养、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交通事故、扶贫领域等方面的法律需求,对症施策,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遇到的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了解,自去年开展每周五“法律援助下乡日”活动以来,固始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咨询404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3件,广受好评。


编辑:韩成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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