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师协会纪律与惩戒委员会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惩戒会议
来自:长春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6.06.21
2016年6月20日上午,长春市律师协会纪律与惩戒委员会在市律师协会会议室召开本年度第二次惩戒委员会会议,五位委员到会研究了某公司负责人张某某投诉吉林××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接受委托后未履行应尽职责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违规收取费用等问题。
通过查阅投诉人提交的投诉材料、相关证据材料及涉案司法文书,宣读投诉人、被投诉人及被投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询问笔录,每位委员都给出了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最后经惩戒委员会全体到会委员研究决定,一致认为吉林××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存在不按规定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和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应给予其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