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1+1”法律援助志愿者刘晓明律师载誉归来
日前,受省厅和市局指派,我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和省厅律师工作指导处工作人员赶赴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县接回我市参加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刘晓明律师,至此我市律师连续4年的援藏工作获得圆满结束。
2012年,我市吉林信责律师事务所刘晓明律师响应司法部号召,自愿成为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到西藏昌都地区察雅县进行法律服务,之后又连续三年报名到拉萨市达孜县继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四年来,刘晓明律师为西藏自治区两个没有律师的县城建立起了法律援助接待制度、归档制度及其与人民法院诉讼调解对接制度,并为他们培养了法律援助后备力量。
刘晓明律师为西藏察雅县企业法人代表作《建筑工地的法律关系与法律风险》的法制讲座
此外,刘晓明还积极参加普法宣传和法制讲座,四年共累计进行普法宣传1000余次,受益人数达3万余人;参加法制讲座10次,受益人数3000余人;免费代理案件60余起,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达300余万元。
刘晓明的优秀援藏事迹被《法制日报》、《西藏日报》、《西藏法制报》和《拉萨晚报》等媒体广泛报道,还受到过中央电视台、察雅县电视台的专门采访。因工作成绩突出,她先后被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评为“优秀法律援助志愿者” 、被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评为“人民群众满意律师”、“法律援助突出贡献律师”、被达孜县政府授予“守护边疆促进民族团结模范志愿律师”等光荣称号,2015年被吉林省司法厅记“个人一等功”一次。
西藏自治区各大报纸对刘晓明律师援藏工作的报道
在拉萨市达孜县举行的欢送仪式上,该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表示援藏志愿者律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保民生、促稳定,展示了法律援助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开创了当地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局面,高度评价刘晓明律师以实际行动诠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藏区农牧民群众排忧解难,带去法治阳光,为西藏的法律援助事业做出了无私贡献。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由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全国律协、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发起,全国各省市选派志愿律师参与,通过行业互助和招募志愿者的形式,动员律师和法学院校应届毕业生到全国无律师县和中西部律师人才短缺的地、市、县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