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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长春)律师所李健伟律师荣获 2016年度吉林省“消费维权人物”称号

来自:长春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7.03.16

 

来源:律师协会 杨戈

  为了更好的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3月14日,多部门联合举办吉林省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会中评选出十名吉林省维权人物,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健伟律师获此殊荣,也是十名维权人物中唯一一名律师。

  李健伟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以来,长期关注消费者维权活动,并作为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公益律师团的成员,在日常执业过程中,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6年7月,在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处理一起销售非加碘盐的消费侵权案件中,李健伟律师详细研究了案情,为吉林省消协出具了全面、详尽的法律论证意见,对公益诉讼中的诉权问题、起诉主体、受理条件、诉讼请求、公益诉讼与消费者个人诉讼的关系进行总体论证,最终于2016年11月1日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立案,并依法公开审理。该案在广大消费者群体中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李律师表示:消费者权利涉及消费者的生存权、安全权等基本权利,在法律上具体涵盖了消费者的人身权、财产权、知情权等权利;但同时消费者权利的保护不仅仅是单纯的法律问题,也是社会诚信构建,良好有序竞争环境及法治社会发展的体现。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全社会包括政府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包括消费者本身的共同努力和付出。律师作为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捍卫者,必定要继续发挥特长优势,履行社会职能,肩负起维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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