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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律师行业召开“抢抓机遇、创新发展”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

来自:长春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7.04.13

 

 


  为进一步深化“抢抓机遇、创新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做表率、当先锋”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营造风清气正、敢于担当、主动服务保障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行业风气, 4月11日上午,长春市律师协会党委在市司法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市律师行业 “抢抓机遇、创新发展”先进事迹报告会。各县(市)区司法局法律监督科科长、各律所党员律师及入党积极分子代表7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律师管理处处长米连军、专职副书记孙延民参加了本次会议。会上,张佳庚、刘艳、裴培、王文生等4名律师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实践,就省市重大项目、“双创”工作、保障民生和企业规避风险等方面作了事迹报告。


  王文生律师围绕自己从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院长成功转型创业成为一名律师,介绍了自己实现律师梦想、弘扬法治精神、法学文学相伴的如歌岁月,分享了他加强法学理论学习,通过扎实法学理论功底提升服务能力,维护公平正义,以及传播法律精神,帮助企业防范风险,传道受业解惑,培养帮带中青年律师发展成才等过程中的先进事迹。王文生律师先后被评为“实施‘五大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法律服务活动优秀个人”、吉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6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中国当代优秀律师》为其做了《一位法律人的传奇人生》专题报道、成为《方圆律政》杂志封面人物。



  裴培律师介绍了律所主任张嘉良带领律所团队,在服务改善民生中搭建起方便、快捷、高效的七个服务平台,通过开展“律师说法”、“律师讲堂”、法律援助公益普法宣传等系列活动,贴近了百姓与法的距离,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张嘉良律师先后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长春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司法部“全国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荣立个人一等功。


  刘艳律师分享了在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中,带领律师团队为创业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的感人事迹。刘艳律师发起设立了常春律所创业法律服务中心,为创业企业的设立、运营、发展做出重要法律风险提示和专业法律指导,为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具体的法律服务。刘艳律师的专业精神和诚信品格得到了创业企业和创业者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张佳庚律师分享了他参与服务长春市重点工程建设,特别是为伊通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支持,为政府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调解矛盾纠纷,公平合理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动人事迹。张佳庚律师在工程项目征收过程中,依靠专业的法律知识架起征收人与被征收人之间沟通的桥梁,有效预防和化解征收纠纷、群众上访等问题,依法促进了城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最后,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律师管理处处长米连军号召全体律师都要向先进典型学习,学习先进典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素养,学习先进典型诚信执业、执业为民,主动作为、担当干事的良好品德,学习先进典型勤恳敬业、公道正派、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良好职业素质。同时,他强调指出: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学习先进典型作为落实年度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落实党支部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与“抢抓机遇、创新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解放思想、创新实践中求作为。二是要对标先进,学做典型。要引导律师对照学习先进典型,自觉向先进典型看齐,汲取先进典型宝贵经验,推进思想观念、法律服务理念的创新,汇聚我市律师行业的正能量,促进全市律师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三是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借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做表率、当先锋”行动,认真落实党员“依岗亮责”、“双向承诺”要求,以多种形式、全方位的推广宣传,用身边人教育和激励身边人,用身边人激发工作动力,营造学先进、做典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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