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惩戒会议暨“投诉中心”第一次工作会议
来自:长春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7.07.21
来源:律师协会
2017年7月17日,长春市律师协会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简称“投诉中心”)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米连军到会并对“投诉中心”的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米处长表示,投诉中心的成立对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认真履行职责,注重工作成效;发现有违规行为务必严肃处理,既不冤枉好人,也不漏过一个违法者;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要做好保障工作,全力支持“投诉中心”开展工作。
惩戒委员会本年度第一次惩戒会议由王哲副会长主持,七位委员到会研究了浙江某仪表有限公司举报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王某某律师以非律师身份出庭一案。参会委员听取了调查小组成员做的调查情况汇报,经全体委员研究决定,一致认为王某某律师存在以非律师身份提供法律服务的违规行为,应给予其警告的行业纪律处分。
会议还研究了“投诉中心”工作细则的讨论稿,并共同学习了全国律协《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