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司法局召开“123”工程活动暨“守护绿水青山 法律服务在行动”项目对接推进会
来源:姚泓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开展“守护白山松水 法律服务在行动”专项行动的具体安排,按照市司法局、市水利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守护绿水青山 法律服务在行动”活动的实施意见》(长司联发〔2018〕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发挥律师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8月28日,长春市司法局在指挥中心会议室召开“123”工程活动暨“守护绿水青山 法律服务在行动”项目对接推进会。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史靖宇及相关工作人员、市律师协会会长田大原、十河(湖)及两大水源地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市律师协会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等三十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确定了长春市十河(湖)及两大水源地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名单,并就实施“守护绿水青山 法律服务在行动”项目工程情况及活动开展经费测算情况进行说明。会议要求各律所要发挥律师职业优势,重点为各级河(湖)长在河(湖)治理和保护工作中作出重大决策和重大行政行为、启动重大项目建设、开展退耕征收工作、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法律咨询、法律论证、法律调解、法律风险防范等服务。
下一步,市局将切实强化对各县(市)区司法局的统筹、协调、督导,建立健全河(湖)长办公室、法律服务顾问团队、县区司法行政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法律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长春市司法局“123”工程活动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韩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