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律师协会召开五届十次理事会
11月14日,市律师协会召开五届十次理事会,市司法局副局长、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王承伟、律师协会会长、行业党委副书记田大原、副会长、行业党委委员王哲、副会长王刚、律管处处长、协会秘书长、行业党委副书记史靖宇以及律师协会部分理事、监事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对吉林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的代表、理事、监事人员的产生方式、推选比例以及年龄、性别、民族等考虑因素做了具体说明,对《长春地区拟推荐吉林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名单》、《长春地区拟推荐吉林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理事、监事名单》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准备提交全市律师代表大会通过的《长春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草案)》。
最后,市司法局副局长、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王承伟做了重要讲话。他表示:从目前来看,全市律师行业总体发展形势较好,成果显著。下一步广大律师要继续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各自专业服务优势,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律师党建工作。全体理事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树立先进党建工作理念,夯实基础,勇于创新,谋求律师党建工作新发展;
二是律师投诉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各项执业活动的规范管理,强化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经常性指导和培训,对于律师投诉问题要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调查解决;
三是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认真执行律师办理黑恶势力案件工作制度,教育引导律师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每一件案件都要依法依规办理;
四是法律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到法律服务呵护长春绿水青山行动中,为促进幸福美好长春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编辑:韩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