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铮铮誓言 拳拳我心——记“宪法宣传周”首日长春市律师集体宣誓仪式

来自:律管处 姚泓任 发布时间: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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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日上午,按照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的统一部署,迎着初冬的暖阳,长春市800余名律师统一身着律师袍聚会在东北师大附中明珠校区体育馆,高举右手,向宪法庄严宣誓:“我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恪尽职责,勤勉敬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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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誓仪式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史靖宇主持。宣誓仪式上全体起立、奏唱国歌,领誓人市律师协会会长田大原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带领全体与会新老律师面向国旗,逐句领诵誓词。诵读完毕,宣誓人依次自报姓名。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王承伟与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刚担任本次宣誓仪式的监誓人,对宣誓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督。随后,王承伟副局长宣布宣誓仪式符合《律师宣誓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宣誓有效。宣誓律师纷纷在誓词上签署姓名和宣誓日期。 


  铿锵有力的誓言、仪式感强烈的宣誓活动,是对首次取得或者重新申请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人员的入职教育,是已经入职的律师重温誓词践诺履职的再教育,长春律师自觉践行宣誓誓词,将誓词作为指引律师执业活动的行为准则,自觉接受律师行业管理与监督,牢固树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信念,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12月2日至8日是我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广大律师在“宪法宣传周”首日举行集体宣誓活动,对于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职业精神,增强律师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对于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引领、带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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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宣誓仪式是长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落实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律师集体宣誓活动精神的具体举措。活动遵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新出台的《律师宣誓规则》规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开展。宣誓仪式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线,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信念,增强律师的职业使命感、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展现律师队伍良好精神风貌,助力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热潮,推动新时代律师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市局律师管理部门同志及5个主城区司法局主管律师工作的局长、科长带领律师代表参加活动,吉林电视台、长春电视台《城市速递》及《北方法制报》记者进行了现场报道。



编辑:韩成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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