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春市司法局召开关于开展律师调查令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
2018年12月5日上午9时,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关于开展律师调查令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由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尹彦久主持,与会人员就即将制定出台的有关调查令的规定提出意见建议,市法院审管办主任王大伦、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史靖宇、市律师协会会长田大原及11名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
与会律师代表积极踊跃从制定律师调查令规定的依据、目的、适用程序、收集证据范围、申请的期间、签发、内容、使用要求、滥用处罚、强制执行效力和含义解释等方面发表各自观点。田大原会长对各律师发表的意见和观点进行了总结,并建议将出台调查令的规范性文件名称修改为《关于签发律师调查令的暂行规定》,更能够凸显该调查令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随后史靖宇处长发言,她感谢市法院、尹院长和审管办主动征求律师意见,积极开展律师调查令工作。她表示,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实施,将调动更多律师取证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律师执业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从而提高司法公信力。她建议由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长春市司法局、长春市律师协会联合发文,加大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宣传力度,增强调查令适用的效率。
最后,尹院长对大家的发言表示感谢。他表示,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实施为法官裁判和执行提供更多更可靠的证据,有利于形成更为公正更为符合客观事实的判决结果,更有助于法院进一步查明事实,公正司法。同时,他表示会将律师意见提交党委会重点讨论,进一步研究该调查令的详细内容,尽快出台相关文件,以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律师依法调查取证的作用,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司法公正。
【编辑:韩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