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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法治保障、激发消费活力(二)

来自: 发布时间:2024.03.18

 

——长春律师在行动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市律师行业党委组织我市律师行业开展专题公益法律服务系列活动,我市律师用心讲解法律知识,耐心解答消费者疑问,以专业的素养和热情的服务,传递着法律的力量和温度。


送法进社区 普法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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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鑫诺(长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走进双德街道保利社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讲座活动。为居民们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法律知识,重点对群众关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帮助群众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提高群众远离欺诈、误导等非法侵害的警惕性,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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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新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走进彩织街道园丁社区“春城驿家”党员律师法律服务站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主题普法宣讲,结合案例对维权条款进行了细致说明;并针对社区群众提出的消费维权、物业费交纳等法律问题接受免费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指导群众合理合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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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卓建(长春)律师事务所来到新红旗社区开展《构建法治安全·激发消费活力》普法宣讲活动。向居民们介绍“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和意义,强调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并结合二手车买卖和食品安全等实际案例,让居民群众对消费者权益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帮助消费者了解正确维权途径,增强了消费者权益保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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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翰昂律师事务所走进朝阳区永昌街道义和社区,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宣传”为主题进行了普法活动。活动中,向群众面对面讲解消费维权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居民关心的如何防范金融诈骗、网购常见热点问题,逐一进行了耐心细致的答疑讲解,并提醒居民在消费时要妥善保存消费过程中的相关凭证,在权益受损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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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卓行律师事务所到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社区开展律师进小区公益普法宣传活动。围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从消费者享有的安全保障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监督批评权、维护尊严权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解读,为社区居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课。


来源:长春市律师行业党委 杜佳珊

编辑:韩成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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