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长春市律师协会荣获“吉林省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来自: 发布时间:2025.01.23
近日,为宣传社会组织先进模范作用,表彰我省社会组织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经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审核,决定授予30个社会组织“全省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长春市律师协会位列其中,是长春市获此殊荣的6家社会组织之一。
长春市律师协会依法设立于1988年,是全市律师的自律性组织。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339家,执业律师4435人,较2023年底(317家、4048 人)净增律师事务所22家、执业律师405名,分别增长6.9%和10%。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2018年成立长春市律师行业党委,在全省率先实现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在东北三省率先成立律师所党委。现有律所党组织84个,党员律师1287名。坚持“律师娘家”的职责定位,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等领导机构,组建法律专业委员会24个、专门委员会22个。按照协会章程,先后制定《理事会议事规则》《会费管理办法》等17项行业管理规范和规章制度。推动1247名律师在2235家企业中担任法律顾问,每年为近3000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为近30个市级重大项目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常态化开展“律师进小区”宣讲活动1300余场次,为助力平安长春、法治长春建设贡献出律师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