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份律师协会维权工作通报
来源:全国律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
现将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下称维权中心)2017年11月份的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维权中心运行情况
(一)维权中心11月份运行基本数据。全国律协维权中心共收到维权申请3起,其中专门工作电话申请1起,来信申请2起。通过协调地方律师协会共同解决一起律师申请权受侵犯事件。
各省(区、市)律师协会11月份收到维权申请38起(图1)。其中来访申请14起,专门工作电话申请9起,来信申请11件,网络申请3起,下一级律协申请协调1起,同级律协请求协助1起(图2)。被侵权类型包括: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控告权,以及会见、通信、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提出法律意见等合法执业权利受到限制、阻碍、侵害、剥夺的16起;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的9起;被非法关押、扣留、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人身自由的2起;其它妨碍其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侵犯其执业权利的11起(如不予立案、歧视性安检、风险代理等)(图3)。11月份,各省(区、市)和设区的市律师协会共受理维权申请34起,其中正在处理23起,成功解决14起(含上月遗留的维权申请)。
图1:全国各省(区、市)维权案件数
图2:维权申请方式
图:3被侵权类型
(二)典型案例情况。各地报送典型维权案例5件,主要涉及律师申请权、人身权保障以及针对律师的歧视性安检等情形。
现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4起维权案件予以通报。
1.江苏省常州市律师协会协助律师免受安检。11月9日,江苏省常州市律师协会维权中心接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刘博韬律师的维权申请,反映其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参加庭审时,被法警要求对其随身物品安检后方准许进入法庭。经反复交涉,双方仍处于僵持之中。常州市律师协会接到维权申请后,立即启动应急方案,派员赶赴现场与该院分管副院长及司法警察大队长沟通。经反复协调努力,刘博韬律师得以顺利进入法庭参加庭审。
2.全国律协、山东省律师协会、青岛市律师协会共同维护律师申请权。11月初,全国律协维权中心接到山东海晖律师事务所辛余辉等两名律师的维权申请,反映其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执行监督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后,法院不予出具任何回执,律师无法证明其已经依法提交监督申请及证据材料,从而无法请求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全国律协维权中心立即向山东省律师协会维权中心了解情况并请山东省律师协会及时妥善处置。经山东省律师协会、青岛市律师协会的协调和努力下,11月7日下午,辽宁省高院两名法官接待了两名律师,表示重视律师反映的情况,并欢迎通过律师维权机制,共同实现司法公正。11月14日,辽宁省高院已经依法受理山东海晖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申请执行监督案件,并予以立案审查。
3.四川省律师协会、成都市律师协会、凉山州律师协会共同维护律师人身权。11月4日,四川省律师协会收到成都市律师协会关于北京威诺(成都)律师事务所张朝生律师代理某公司在凉山州布拖县处理民工工资纠纷时遭受限制人身自由的维权申请。获悉此情况后,四川省律协立即组织成都市、凉山州律协开展工作。经协调,凉山州、会理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要求派出所立即对张律师进行保护,并派出一名分管领导前往派出所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在省、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以及凉山州、县公安局的共同努力下,张律师于11月4日下午平安返回成都。
4.湖南省律师协会、邵阳市律师协会共同维护律师人身权。11月7日,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李莹律师到湖南省律师协会递交了紧急维权申请书,称该所彭上律师受长沙某公司委托,于11月6日晚上前往邵阳市隆回县处理一起经济纠纷。7日凌晨,彭上律师及委托人的两名工作人员遭到十几名不明身份的人员攻击,为首的人指明要打律师,彭上律师随即报警,滞留在当地派出所。接到维权申请后,湖南省律协李德文会长对此事非常重视,立即与当地律协联系,要求保障律师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不受侵犯,并尽快将律师解救出来。邵阳市律协接到指示后,与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会同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跟涉案双方做沟通工作。在湖南省律师协会、邵阳市律师协会以及当地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下,7日晚19点30分左右,当地公安机关对围堵人员进行疏散,律师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于9日下午顺利离开隆回县。
二、经验做法
11月份,各地有关律师维权工作经验做法主要有:
(一)设立律师维权基金。安徽省律师协会专门设立了律师维权基金,每年由会费拨付1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二)构筑良性互动平台。甘肃省律师协会督促各市(州)律师协会通过信息通报、定期座谈交流、共同研讨等方式与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警察协会建立良性互动的交流平台,共同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维护律师执业权利。
(三)建立跨省共同维权机制。北京、广东、湖北、湖南等省(市)律师协会积极建立跨省共同维权机制,一旦发生跨区域维权案事件,所属律师协会和行为发生地律师协会都会在第一时间协调案件,快速处置。
(四)完善维权案事件报告制度。江苏省律师协会要求凡发生律师维权案件,设区的市律师协会应第一时间口头或书面向省律协维权中心报告。其中对于可能危及律师人身安全、或维权申请人数较多、可能形成群体性事件以及妨碍公共秩序等引起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案件,在口头或书面汇报后,对后期处置进展情况要续报。报告应包括拟受理重大复杂维权案件基本情况,拟办意见以及专家论证意见,主要证据材料。维权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维权情况书面报省律师协会,并做好登记与备案。
附:全国各地维权工作统计表(11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17年12月15日
备注:
当月合计受理维权数34件,正在处理数23件,成功解决数14件;
目前累计受理维权数335件,正在处理数193件,成功解决数142件。
编辑:韩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