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长江经济带法律服务论坛在宜宾举行
来源:四川省律师协会
7月23日,四川省律师协会首届长江经济带(四川)法律服务论坛在宜宾举行,论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意见》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积极引导全省律师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川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白宗钊
白宗钊指出,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既利当代又惠长远的重大决策部署。我省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近年来,我省法院积极投入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司法保护,全省各市州中级法院和重点地区基层法院均设立环资庭,开展专门化审判,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管理模式。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法院和律师将进一步畅通沟通联络渠道,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环境资源法治建设,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共同为保护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贡献法治力量。
四川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强
王强在致辞中表示,法律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过程中,全省广大律师要把握服务重点,进一步找准对接长江生态高水平保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环境污染治理、发展绿色循环低碳经济等重点目标,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当好法律顾问,为沿江企业实施权利义务提供正确引导。要把握服务创新,进一步充分发挥法律保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土壤整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控等立法、执法、检查工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要把握服务转化,进一步总结梳理交流法律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法律智慧,积极参与长江保护法的制定、相关法律的修改、环保政策和环保规划的出台,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法律体系的完善。
长江经济带21市州联盟
“热爱母亲河,保护母亲河,建立大宣传,促成新机制,我们四川律师将前仆后继,源源不断地融入长江沿岸十一省环保法律服务志愿者行列,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成立了全省21市州律师协会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联盟,并对外发布《宜宾联盟倡议书》及《宜宾宣言》,全省律师行业将做“共抓大保护”的参加者,自觉加入到长江生态环境大保护的行列之中,切实履行律师的社会责任。将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宣传者,把普及环境保护法律知识与业务工作结合,广泛宣传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将做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推动者,依法办理相关法律事务,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将做绿色环保的践行者,带头树立青山绿水、共治共享,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生产生活理念。
四川省司法厅王强副厅长向宜宾市司法局李勤局长授予“四川律师服务长江经济带宜宾基地”铭牌;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程守太向四川宏成律师事务所、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四川胜邦律师事务所代表授予“长江经济带(四川)律师调解室”铭牌。
论坛上,西南财经大学教授阳露昭、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谭勇、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处处长周永杰、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大气处处长昝学军等4位专家学者围绕“生态引领、绿色发展”发表了主题演讲。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海波、浙江省律师协会资源与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陈国强、四川省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君、四川省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林炜诚等4位行业律师分享了实务经验,其他与会者还进行了互动交流。
此次论坛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专业委员会、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环保厅指导,四川省律师协会主办。四川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白宗钊,四川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强,宜宾市副市长孙小川,四川省律协会长程守太等出席论坛。四川省律协副会长陈泽刚、环资委副主任李凌主持。
附:《宜宾宣言》
戊戍暮夏,群贤毕至。在首届“长江经济带(四川)法律服务论坛”召开之际,我谨代表四川两万多名律师积极融入长江沿岸十一省生态与环境保护之法律服务行列,必将以青春韶华、智慧汗水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号召,践行“生态引领·绿色发展”主题。谨此,我们发表以下宣言。
热爱母亲河。长江,是哺育中华民族、孕育中华文明伟大的母亲河。四十年改革开放,在党和政府英明领导下、沿江各民族不懈努力下,长江流域经济、社会、政治、文明、生态取得了巨大进步,保护、治理、开发取得了辉煌成就,长江源保护、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田还湖、水污染防治、长江禁渔、增殖放流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惠泽流域民众。然而,我们亦不可忽视,长江经济带昔日的局部多度开发、单纯追求发展速度、区域人口超承载递加,也导致对母亲河保护不足甚至缺位:长江流域湖泊萎缩、湿地减少、源头区水源涵养功能下降、上中游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少数支流河段季节性断流干涸、三废非法排放污染水体等系列环境问题依然突出。驻足新时代,我们四川律师将满怀深情,以对华夏文明摇篮的挚爱、对子孙后代福祉的责任,迎接长江经济带可持续发展法律服务的新挑战。
保护母亲河。长江经济带融贯十一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全面协调协作,让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四川位居长江“上游”,四川律师更应该强化“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担当意识,要以加速促进立法、司法、执法体系完善为己任,我们将应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环保法规政策的梳理论证和立改废,促进加快修订长江经济带建设综合规划;以环保督察为契机,呼吁带动全社会保护长江保护母亲河;要充分利用参政议政、招商引资法律服务、承办涉环境案件多种平台和方式,形成压倒性、浓厚的法治氛围,让三废污染、水土流失、乱采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乱象得以禁止,让愧对长江愧对母亲河的行为得以彻底整改。
建立大宣传。唤醒全民全社会树立自觉的环保意识,引领民众低碳生活、绿色消费、环保行动。我们四川律师将通过大学习大调研大走访大宣传大服务,以生动新颖、浅显易懂的亲切方式,将抽象的普适性的环境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规政策,植入全体民众头脑,植入全社会经济组织,使之成为全体民众、全社会经济组织内生性需求;最终使全民全社会由被动接受长江经济带环保督查转变为主动遵守长江经济带环保规则。
促成新机制。四川律师要充分利用与党政机关、经济主体、社会中介和不同利益群体广泛联系的天然优势和专业优势,促成长江经济带水利、水电、环保、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城建、交通、旅游等部门之间,流域上中下游之间、左右岸之间、干支流不同地区之间的交流、沟通、合作的生态环境保护常态机制,将环保法律服务从事后补救性处置转化为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主动预防。
保护母亲河,是有起点无终点的巨大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四川律师前仆后继,源源不断地融入长江沿岸十一省环保法律服务志愿者行列,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与全民全社会携手珍爱长江,珍惜长江,保护长江,使我们的长江母亲河永葆健康活力。
但愿水舞长江,融天地之无极,鉴乾坤之有常。
【编辑:韩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