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听取律师意见 积极保障律师权利——重庆市公安局监管总队到重庆律协座谈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
1月11日下午,重庆市公安局监管总队政委刘昌勇、办公室主任肖红、一支队支队长谭发军、法制支队支队长谭晓东等一行5人到市律师协会调研,并就深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重庆市司法局律公处处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彭建军,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刘建华、副秘书长崔明强,权益保障委员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和律师代表参加座谈会。
会上,参会律师首先就全市公安机关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并针对部分看守所存在的律师进门、会见、便利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莫新耀律师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看守所尽量为会见律师提供停车便利,并允许律师使用电脑作会见笔录。
陈艇律师希望,在押人员有检举揭发意愿的,看守民警要及时将相关信息转告办案机关。
胡昌松律师建议,统一看守所要求律师会见的证件审查标准和办理手续、时间节点等。
石宗初律师建议,在羁押人员较多的看守所应修建更多的会见室,便于安排律师会见。
肖志军律师围绕部分看守所的会见方式单一等问题,建议看守所可探索试行远程会见或视频会见。
程小华律师提出,应保障在押人员的基本人权,落实律师会见不被监听的规定。
段维律师建议,在会见较为集中的时段,看守所要合理安排律师的会见时间和次数。
彭建军处长向市公安局监管总队对全市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并在要求律师规范执业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会见的基础上,就如何进一步深化律师会见执业权利保障等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一是建立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及市律协的定期交流机制,全面听取了解律师在会见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市公安局监管总队与市律协举办研讨会,共同探讨律师会见中的相关问题,深化双方的良性互动关系;三是律师要充分发挥优势,借助参政议政等平台,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场所的规范化建设进行呼吁;四是双方共同建立“一案双查制”,进一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和监管民警的执法活动。
刘昌勇政委对律师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详细记录,并逐一作了回应。刘昌勇政委表示,听取律师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建议,既是对全市公安工作成效的一次年终检验,也能帮助公安机关改善工作方式方法、更好地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市公安局监管总队将尽最大努力,依法充分保障律师在看守所的执业权利;个别律师在会见中的不规范行为,希望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加强良性互动,共同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编辑:韩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