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媒体融合法律事务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召开第九届法律顾问研讨会
2019年3月28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召开了“关于媒体融合相关法律问题探究暨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第九届法律顾问研讨会”。研讨会以“关于媒体融合相关法律问题探究”为主题,邀请了多位媒体融合、知识产权法领域的专家学者、新媒体行业资深人士、岳成所常年法律顾问客户中新闻媒体的代表及岳成所相关部门负责人等三十余人人参加了研讨。
本次研讨会是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研究中心自2011年成立以来举行的第九届岳成所法律顾问研讨会。
随着时代的发展,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融合共鸣,已成为国际传媒业的新潮流,也是国际传媒转型、整合之下诞生的新作业模式。而作为国之权衡、时之准时的法律,如何回应社会转型的关切内容、助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携手并进,以贯彻中央关于落实媒体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已成为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基于此,本次研讨会旨在从媒体业务实践出发,提倡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充分对话,并在此基础上提炼问题、开拓思路、推动思考,最终在分析、厘清媒体融合过程中各方之法律困境,探讨法律顾问为媒体行业客户提供服务的方向与重点。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运生在开场辞中提到,媒体融合目前在法律界仍处于前沿阶段,法律规定相对于技术的发展显得滞后。律师与媒体都工作在一线,媒体融合领域前瞻性、理论性问题需法律专家和媒体进行深入探讨。
与会来宾围绕此次会议的主题,从自身所处领域和行业出发,分别作了精彩的发言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中国传媒大学新媒体研究院院长赵子忠教授从学理层面对何为媒体融合、媒体融合概念的沿革及我国目前对媒体融合提出的要求、部署及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精彩的陈述,同时对媒体融合所引发的传播学意义、社会学意义予以了充分的肯定。赵子忠院长表示,不同技术带来不同融合,媒体发展现在主要集中在客户端、微博、微信、信息中心、云计算、新闻采编系统等,迭代速度快,未来2-3年发展方向将在5G、物联网与人工智能领域。机器人写新闻、做视频将带来的版权问题值得深思。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来小鹏教授则以法学专业为立足点,对媒体融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提取、剖析,并对媒体融合未来的立法前景进行了展望和阐述,具有深刻的理论性和指导性。来小鹏教授认为,“技术提供多少种作品使用方式,就意味着作者享有多少种权利。”媒体融合法律问题更多聚焦在作者和传播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上。来小鹏教授指出,随着作品形态、使用方式、传播方式的增多,侵权方式也会增加,在网络环境下又极具隐蔽性,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著作权法正进行第三次修改,媒体传播领域最大的变化是把信息网络传播上升到法律层面。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部长郑伟律师认为,人工智能输出物如果符合可复制、独创性的要求,在人工智能本身属于著作权法保护客体的情况下,输出物也应当作为延伸受到保护。此外,从商业角度看,人工智能输出物如果不能版权化,投入将得不到保障,也最终将阻碍人工智能的发展。
各媒体单位的与会嘉宾从实际出发、从问题出发,探讨在当前社会环境和法律立场下,如何更好地实现媒体融合这一目标,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意见,气氛热烈,效果良好。
本次研讨会后,岳成所将对研讨会嘉宾发言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和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以往服务媒体客户的经验,为岳成所的媒体顾问单位提供更有针对性、定制性的法律服务模式和服务方案。
研讨会前,与会嘉宾还共同观看了岳成所建所二十五周年专题片《聚峰始为岳 忠信业竟成》,使大家对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编辑:韩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