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工作动态

黑龙江开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律师送法到农家”主题实践活动

来自:龙江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9.05.05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实施方案》精神,近日,黑龙江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律师协会决定联合开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律师送法到农家”主题实践活动,联合印发关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律师送法到农家主题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

640.webp.jpg

《通知》指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组织律师深入省内农业合作社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农村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涉农法律法规,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农民生产生活中,为规范和支持农民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黑龙江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负责择选参与活动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确定律师服务团队时,应挑选政治素质好强、业务水平高,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的律师,确保能够精准发力,切实帮助农民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实际问题。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在全省范围内确定本次活动需要重点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

《通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黑龙江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律协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活动的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

(二)积极引导参与。黑龙江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律协要组织引导基层农业管理部门、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社、律师事务所律师积极参与此项活动,鼓励和推荐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对子,定期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服务,及时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的法律问题。

(三)开展表彰奖励。黑龙江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律协要将各市(地)农业农村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服务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活动的工作表现及取得的成绩作为评定各市(地)农业农村局年度工作、律师行业年度考核、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评定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基层农业部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行表彰奖励。

活动共分为三个环节:

(一)筹备启动。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确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所在区域情况,确定参加此次活动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各市(地)农业农村局要加强调查研究,合理确定本次活动需要重点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报省农业农村厅汇总确定。

(二)思想动员。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活动前的思想动员和教育培训,强化“三农”法律问题研究,提高律师服务“三农”的业务水准,组织一支熟悉“三农”问题,精通涉农法律的高水平的律师服务团队,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做好活动开展前与基层农业管理部门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联络,做好活动前时间、地点及服务对象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组织实施。2019年5月ー12月,各市(地)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律师服务团队密切配合,共同在确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它有关场所)以法律知识讲座、开设律师农村法制讲堂、法律咨询、座谈、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对子”、定期定点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律师送法到农家”主题实践活动,针对农民的法律需求,面对面为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答疑解惑,针对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法律问题,提供解决纠纷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总结宣传。活动结束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对活动开展过程中法律问题进行汇总,编撰农业农村常用法律问题手册,发放给农民;会同省农业农村斤共同做好经验总结、典型选树和宣传报道等有关事宜,推动将律师深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服务“三农”活动转化成为长效机制。



【编辑:韩成娟】

  • 0431-84659692
  • 2147483647

版权所有:长春市律协会吉ICP备12002983号-1 设计制作:长春纲易传媒有限公司

长春市律师协会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与千朋路交叉口长春商会大厦9楼邮编: 130022电话:0431-84659692   

维权中心电话:0431-84654018CopyRight © 2021 cclawy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总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