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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纠正阻碍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57件次

来自:浙江律协 发布时间:2020.03.27

 

鲁律师是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辩护人。去年11月25日,他将委托书、律师函、执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送达当地侦查机关。21天后,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但鲁律师并不知情。“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是重要的诉讼节点,能否及时了解这一程序性信息,是律师能否更好发挥辩护作用的前提。”去年12月25日,鲁律师向临海市检察院反映了该情况。

经调查核实,临海市检察院向办案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就相关未告知辩护律师案件移送情况的行为予以纠正。今年2月1日,临海市检察院收到办案单位回函,表示已加强教育培训,要求各单位在移送审查起诉时务必书面告知辩护律师案件移送情况,规范办案习惯,相关案件移送情况已电话或当面告知。

至此,这起阻碍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的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鲁律师为检察院的监督效果点了一个大大的赞。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促进司法公正公信的重要举措。说到解决律师执业中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就要从2019年7月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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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省检察院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为了将活动落到实处,省检察院专程到省律协进行座谈交流,双方达成共识,把依法监督纠正阻碍律师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侵犯律师执业权利作为活动重点,着力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全面畅通律师执业权益受损信息沟通渠道,共同深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

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浙江检察机关着力强化内部监督,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作为案件质量评查、案件流程监控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自我监督检查,如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会同滨江区司法局出台了全省首个阻权案件通报协作机制,构建了限时办结、信息共享、跟踪回访、沟通协作等多项保障措施。省律协也专门发文部署,要求各市律协高度重视,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引导律师通过参与诉讼和权利救济专用绿色通道反映诉求,形成律协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与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关于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控告申诉案件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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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省检察院和省律协的共同努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专项监督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阻碍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案件59件,依法监督纠正57件,协调处理1件,查否1件。从侵权类型看,重大程序性信息告知不及时案件23件,占比达39%,另有侵犯律师会见权、侵犯阅卷权、侵犯调查取证权等案件共36件。程序性信息告知不及时案件中,未告知案件移送情况或涉嫌罪名11件、未通知开庭时间地点12件。阻权现象涉及多家司法机关,其中2件案件阻权机关为检察院自身。目前相关案件的被纠正机关均未提出复议,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未提出申诉,专项活动获得了律师们的点赞好评。



编辑:韩成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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