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名材料清单
来自:长春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23-03-28
1、名称审核表,一式一份;
2、设所申请人申请书, 一式一份,设所人本人签字
内容包括办所理念等律所发展规划;
3、情况说明,一式两份,须设所申请人所在律所及隶属司法局分别在两份情况说明上盖章,(申请人所在律所隶属于同一司法局的,可体现在同一张情况说明中):
包括:
a设所申请人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情况
b设所申请人品行证明、无违纪证明
c设所申请人执业经历证明
d设所申请人均不具有律所合伙人身份
4、设所承诺(设所人签字即可)
5、报送材料时须提交情况说明的电子版至律管处。
1-4项详见附件
2019年4月1日
长春市司法局律管处
文件下载 :核名材料清单.docx